部门概况

党委宣传部是学校党委主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开展学校的政治理论学习与研究、精神文明建设、大学文化建设、对内对外新闻宣传和各类宣传阵地的内容建设和管理。主要职责是:

一、负责全校教职工党的路线、方针政策、形势教育。

二、负责制定每学期学校党委中心组、二级中心组学习计划,协助校党委抓好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,做好各二级中心组学习的指导检查工作。协助党委组织部抓好干部学习和党员教育。   

三、定期调查和研究教职工思想情况,提出相应的思想教育工作意见。

四、会同各党总支、分工会提出各阶段学习内容与计划,指导、检查教职工每月一次的政治学习,编辑、发放有关学习材料,及时了解学习情况,适当组织交流。

五、负责主持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日常工作,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的研究、评审工作,开展校内征文活动和思想研究成果的奖励工作。

六、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、协调、组织、落实和检查,做好文明创建的在线材料上报及有关工作。

七、组织开展校级文明单位、文明集体、文明标杆、文明个人等的评选、表彰活动。

八、负责学校大学文化规划和建设的组织落实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师德师风和廉政文化建设工作,努力营造和谐校园;负责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。

九、负责校园宣传氛围和文化环境的营造和监督检查工作,负责宣传廊、横幅、标语等宣传阵地的管理和维护,做好环境美化布置、图片展览工作,

十、指导校园网、微博、微信等新媒体建设与管理,负责学校网页内容的检查审核;负责《上海电机学院报》的编辑、出版、发行。

十一、负责与校外新闻媒体的联系,做好学校对外宣传报道工作;负责处理学校突发事件的媒体应对工作。

十二、负责全校性重大事件、重要节日、重要会议会场横幅制作及摄影、摄像等工作。做好公费报刊的订阅、发放工作。

十三、负责全校宣传工作队伍、新闻通讯队伍建设,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。

十四、负责治安、消防、安全生产工作,开展安全活动,落实安全责任制,做到安全无事故。

十五、完成上级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联系方式

党委宣传部

   > 部长021-38223028


   > 副部长021-38221180
   > 网宣办021-38223026
   > 新闻中心021-38223026
   > 文明办021-38221185